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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指定代理行为的监督与主体确定

《民法总则》中指定代理行为的监督与主体确定

在中国的民事法律体系中,代理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允许一个人(代理人)以他人的名义(被代理人)行事并作出法律行为。其中,指定代理是一种特殊的代理形式,通常发生在被代理人由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

监督 主体确定 2024-11-04 02: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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