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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权利保障的最新诠释

zhao(作)   热点事件  2024-11-07 15:25:5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有关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益保护内容,体现了我国民事立法的新发展和对人民生活福祉的高度关注。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解读民法典中关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保障规定: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业主不仅有权使用和管理自己的专属空间,还有权参与共同管理公共区域并分享其利益。

二、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制度

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至二百八十条详细规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职责以及运作方式等。业主通过选举产生代表组成业主大会,并由业主大会决定重大事项,如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等。这一制度的设计旨在确保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三、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基础性文件。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至九百四十一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规范,要求物业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合理诉求,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同时,如果物业公司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有权请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典型案例分析

例如,在某小区内,由于部分业主反对安装电梯,导致其他业主特别是老年人的出行极为不便。在此情况下,业主们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决定加装电梯事宜。此外,物业公司也应当积极协助业主解决此类问题,否则可能面临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诉讼风险。

综上所述,民法典通过对建筑物共有部分权利的细致划分和明确的保障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和谐社区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随着法律的实施,相信未来将会有更多涉及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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