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康民法

手机版

姜康民法

首页> 热点事件>正文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争议:征求意见稿中的夫妻责任与款项追溯

zhao(作)   热点事件  2024-09-25 13:35:33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争议:征求意见稿中的夫妻共同责任与退款追索权

一、背景介绍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移动支付的普及,网络直播行业迅速崛起并吸引了大量用户参与其中,其中包括了未成年人群体。未成年人由于其心智尚未成熟且缺乏对金钱的正确认识,容易在直播平台上进行过度消费甚至打赏行为。为了规范这一现象,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根据《通知》规定,如果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或者授权进行网络游戏充值或打赏等行为,则该行为无效;同时明确提出:“家长发现孩子有此类情况后,可以通过联系平台客服等方式申请退还已经支付的费用”。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首次提出了“夫妻共同责任”的概念——即当父母中的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子女进行了上述行为但未及时制止时,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相关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这说明,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进行大额打赏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追认才能生效。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30条也指出:“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明确表示反对的除外。”因此,即使是在家庭内部,丈夫或妻子也有可能因为不同意对方的某些行为而导致这些行为的效力受到质疑。

四、案例解读

以某知名直播平台为例,曾经发生过一起涉及未成年人巨额打赏主播的事件。一名14岁男孩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父亲的手机号注册账号并在短短一个月内给多位主播累计打赏超过20万元人民币。事后,男孩的父亲发现了这笔开销并立即向平台投诉要求退款。最终,在该事件中,男孩的父母离婚并且在法院判决中认定男方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他虽然知晓儿子使用自己手机的行为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这种不当消费。

五、结论及建议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直播打赏争议不仅涉及到个人家庭内部的财务管理问题,更牵涉到法律责任划分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为此,我们给出以下几点建议:

  1. 加强家庭教育:家长应该加强对孩子的财商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支付账户信息以免被滥用。

  2. 完善平台监管机制:直播平台应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包括设置青少年模式、实名认证系统以及与家长的沟通渠道等,确保有效预防和管理未成年人不理性消费行为的发生。

  3. 提高法律意识:无论是夫妻还是其他家庭成员都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一旦发现未成年人有不当消费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4. 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方主体应共同努力构建起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障体系。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期待在未来看到更加健康有序的网络直播环境,同时也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成长空间。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090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