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利用日益广泛,个人的信息安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并赋予了个人的多项重要权利,包括个人信息被遗忘权,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删除权”和“更正权”。本文将重点探讨《民法典》是如何通过确立个人信息更正权来保障个人对其信息的控制权的。
一、个人信息更正权的概念与意义 个人信息更正权是指自然人有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更正其个人信息中的不准确之处,或者在不完整时补充完整的权利。这一权利的设立旨在确保个人信息处理的准确性,防止因错误或过时的个人信息给个人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它也是对个人信息主体自主决定权的一种体现,使得个人信息的使用更加符合个体的真实意愿和生活需求。
二、《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更正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保证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否则个人信息主体有权要求进行更正。如果个人信息处理者拒绝更正,个人信息主体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案例分析 在实践中,已经有一些涉及个人信息更正权的典型案例。例如,在某一起隐私侵权案件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收集和使用原告的个人信息,并且在原告要求更正错误信息时拒绝改正,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更正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更正权的保护和执行力度。
四、个人信息主体的维权途径 当个人信息主体的更正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维权: 1. 协商和解:首先尝试与个人信息处理者进行沟通,表达更正的诉求和要求。 2. 投诉举报:向有关行政部门如网信办、消费者协会等机构投诉,寻求帮助和支持。 3. 民事诉讼:若协商无果且满足法定条件,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个人信息处理者履行更正义务,并赔偿损失。 4. 刑事报案:如果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
五、结论 个人信息更正权的建立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它不仅强化了对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也进一步明确了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边界。在未来,随着法律的不断实施和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个人信息更正权将会得到更好的贯彻和落实,为每个人的数字生活保驾护航。